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庄和资讯

庄和资讯

准确把握和运用新公司法的新理念新规范

作者:庄和律所 发布时间:2024-04-08 09:43:21点击:229

转载自中国律师网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新公司法)。本次修订的内容很多,据统计,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有实质修改的条文达到了112个,作出修改的条文总数在新公司法266条的总条文数中超过了百分之八十五,堪称一次重大的修订。这不仅是对公司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和公司法审判实践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更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公司企业领域重要部署的一次全面落实。新公司法对公司如何履行社会成员的职责,如何保持健康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律师行业要认真学习新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准确掌握新公司法提出的新理念,为全国公司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全面落实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随着发展观念从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公司治理从追求短期效益转变为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作出决策不仅要考虑股东、董事、高管的利益,而且要考虑公司所有相关者的利益。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所在的社区以及相应的社会治理组织等,这就要求公司的发展目标应当同全社会的发展目标一致。

在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方面,新公司法将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建设、职工董事等制度写入法律中,构建起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规范。职工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是将社会正义和经济民主作为公司治理价值的具体体现,新公司法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做出了明确选择。因此,如何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做好治理结构的设计,为维护相关者利益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让相关者在权益受损害时能够有机会和途径获得赔偿等,这些方面所涉及的具体政策落地问题是下一步律师行业研究的方向。

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面,除了保护职工利益外,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履行保护消费者、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和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责任,并鼓励公司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新公司法从倡导和公示两个方面督促公司选择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新公司法所倡导的社会责任行为已经逐步从软法转变成硬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广告等一些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从防范、治理和赔偿等法律责任扩展到绿色金融、绿色投资等发展条件。“社区利益”这一较为宽泛的概念,公司法律环境也从一般性的捐款捐物发展到公众评议等社区参与方式。从公示要求看,包括ESG报告等社会责任报告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清晰、量化的评价依据,对公司的市场评价及投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

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方面,新公司法强化了股东对资本充实的责任,并要求董事、经理对公司资本充实承担义务,体现了新公司法维护公司产权,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的理念。

新公司法很多条文的修改反映了立法机关在公司法价值选择上的思考,即本次大修的价值在于将公司塑造成全社会的法人公民,像民法典倡导良好行为的核心价值观一样,公司法也为公司的良好行为设立模范和标杆。

作为法律实践者,律师行业要及时转变服务思路。以往从事公司法业务的律师习惯于单一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对抗式工作方法,容易陷入零和思维。新公司法要求公司治理从传统的分权抗衡转变到各个利益相关方目标一致、公司治理行为与社会治理目标一致的共同治理模式。为达成这一目标,新公司法规定了双层制、单层制、授权资本制、类别股等多种方式的公司治理“工具箱”。律师可善用各种“工具”,在对话和管理等方面为公司治理设计创新举措,遏制一些大股东、管理层破坏性的短期主义做法,让公司经营能更好地适应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正确理解新公司法的新规范

公司法作为商法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其制度设计不完全基于社会生活的一般认知。因此,正确理解新公司法中的新规范是准确适用法律的首要条件。

例如,为保护公司作为社会主体的财产独立性、维护债权人权益和交易安全,新公司法详细全面地规定了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与其相关的制度包括认缴股权的加速到期责任、瑕疵股权转让的前后手责任、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责任、有限公司认缴期限责任和董监高的资本维持责任等。其中法定信息披露制度将实缴资本作为强制披露的信息,可以有效防止用大额认缴资本“忽悠”社会公众的现象。认缴股权的加速到期和瑕疵股权转让的前手责任加大,加重了采用认缴制的股东出资责任,股东即使把股权转让了也可能要继续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董监高的资本维持责任则要求公司管理层时刻关注股东的出资义务,确保公司的资本得到足额缴纳。在新公司法引入以上制度后,法律专业人员应该能得出公司资本认缴不如实缴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五年认缴期限只是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在保留认缴制的前提下对拟采用认缴制的出资人作出提醒,防范认缴风险。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公司法规定资本充实责任的立法目的,完整全面地掌握以上各类责任之间的相互关系。虽然认缴期限受到关注,但比较其他制度责任,认缴期限在责任承担方面相对较轻。并且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对于已设立公司的认缴期限的过渡期和调整办法将由国务院进行另行规定。律师要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和适用认缴期限制度,针对已设立公司认缴期限长、认缴金额大等问题,要帮助企业设计适当的解决方案,使公司企业避免承担更大的责任。

三、积极宣传贯彻新公司法的新制度

新公司法规定了很多新制度,影响面相当广泛,对律师行业如何宣传贯彻新公司法,如何帮助公司企业正确适用法律提出了新要求。

首先,律师行业要加强学习和专业研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新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也要发挥专业优势,对如何适用其中的具体制度作出专业解读,为公司企业找到适当的合规调整方法和解决方案。同时,律师要加强协作,在更广泛的层面上为公司企业服务。

其次,律师行业要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新公司法的宣传贯彻活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线上宣传、线下培训、参与公司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公司企业对新公司法的关注度,培养公司企业的法律素养。

再次,律师行业为公司企业提供新公司法合规服务过程中不要过度增加企业负担,尽量地以参考文本、风险提示、互联网服务等高效和低成本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把宣传贯彻新公司法作为律师行业为全国公司企业创建良好营商环境的一个新契机。

庄子曰:“以道驭术,术必成。离道之术,术必衰”。律师行业从事公司法律服务,不仅要熟知具体规范之术,更要坚守高质量发展之道。结合对新公司法的研究,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一方面通过举办研讨活动、巡回公益讲座等形式尽可能地提高公司法专业知识的传播度,同时也将陆续推出相关业务指引、实务评注等书籍,为律师从事公司法业务作出指导。

【作者:吴晨,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998-2139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10-67886206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