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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外籍劳工引进与管理法律详解

作者:庄和律所 发布时间:2026-03-30 11:55:49点击:19

树英律师: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疑难案件论证中心主任,企业合规师,潍坊仲裁委、中卫仲裁委、玉林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多元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院校校外导师、兼职讲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委员。

执业领域: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刑事方面,通过把握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辩点和策略,实现当事人重罪转轻罪、轻罪轻刑、疑罪从无的辩护。主办过多起合规案件、反舞弊案件、重大疑难交叉案件,通过专业沟通,风险把控,系统操作,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联系电话: 010-53381383,400-998-2139

关键词:乌兹别克斯坦;外籍劳工;涉外用工

本文解读的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于2019年3月25日发布的第244号决议,文件全称为《关于批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引进和使用外籍劳工条例的决议》。这份决议是乌兹别克斯坦规范外籍务工人员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境内用工秩序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依托总统令制定,明确了各部门权责、办事流程、监管要求,同时废止了一批过时法规,对境内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外籍人士赴乌务工、政府部门执法监管都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和指导意义,是当地涉外用工领域的核心依据之一。

一、文件制定背景与立法依据

本决议并非独立出台,而是为了落实乌兹别克斯坦总统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第ПП-4008号总统令,该总统令主题为《关于为外国高素质专业人才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务工创造便利条件的措施》。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大力推进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各行各业对境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需求持续上涨。为了平衡人才引进需求与境内用工管理,杜绝非法务工、规范税收缴纳、简化正规用工审批流程,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出台这份决议,细化落地总统令要求,建立起一套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到位的外籍劳工管理制度,既保障合法外籍务工人员权益,也维护本国劳动力市场秩序,同时为外资企业、境内企业引进境外人才扫清流程障碍,营造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

文件标注了多处修订和失效备注,部分条款后续被新决议调整,整体条款历经补充完善,现行有效内容贴合乌兹别克斯坦当前涉外用工管理需求,是执法、办事的直接依据。

二、核心办事流程:搭建线上审批平台

决议明确要求,乌兹别克斯坦就业和劳工关系部,需联合信息技术与通讯发展部,在三个月内,依托国家就业促进基金资金,开发并启用线上办事平台,专门用于办理外籍劳工引进许可、境内务工资格确认等审批业务。

这一要求是本次新规的一大亮点,彻底改变了以往线下跑腿、纸质审批的传统模式,实现涉外用工审批全程线上化,大幅压缩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审批透明度和效率。企业无需再往返多个部门递交材料,通过专属线上平台即可提交申请、查询进度、领取许可文件,让外籍人才引进流程更便捷、更规范,契合乌兹别克斯坦数字化政务改革方向,也能有效杜绝审批环节的不规范行为。

三、各部门权责分工与监管职责

(一)国家税务委员会:严控个税缴纳,开展税务核查

国家税务委员会承担外籍务工人员税务监管核心职责,重点针对已取得合法务工资格的外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系统性的税务核查工作,全程监控其收入个税缴纳情况。

一旦核查发现,个税缴纳金额与对应岗位薪资、报酬不匹配,存在偷税漏税、少缴漏缴等问题,税务委员会必须向就业和劳工关系部出具书面函件,提请开展临时、短期的专项检查,核查用工企业、外籍人员是否遵守劳动法规。这项职责把税务监管和劳动监管绑定,形成闭环管控,杜绝违规用工、违规避税行为,保障国家税收,维护劳动市场公平。

(二)就业和劳工关系部:全面监管,落实法规整改

就业和劳工关系部是外籍劳工管理的牵头部门,肩负多项核心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紧盯一类特殊群体:依据总统令相关条款,无需办理许可手续即可在乌务工的外籍公民,全程监控这类人员是否遵守乌兹别克斯坦劳动法规,严防出现无证务工、超范围务工、违规用工等情况。

另一方面,决议要求该部门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在一个月内,梳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现行法规文件,将所有文件内容调整至与本决议一致,废止冲突条款、补充缺失内容,确保全国涉外用工管理标准统一、执法口径一致。同时,该部门还要配合税务部门,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处置违规用工行为,执行后续整改要求。

(三)内务部与外交部:管控入境签证,严把准入关口

针对赴乌务工的外籍人士,签证发放和延期流程被严格规范。决议明确规定,只有外籍人员取得乌兹别克斯坦合法务工资格确认文件后,内务部和外交部才能为其办理入境签证以及签证延期手续。

这项规定堵住了非法务工的入口,杜绝以旅游、商务等名义入境,实则在乌非法务工的行为,实现“先取得务工资格,再办理务工签证”的正规流程,把签证管理和用工资格挂钩,从源头管控外籍务工人员准入,维护境内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合法用工权益。

(四)督查责任:专人督办决议落实

为了确保决议各项条款落地执行,决议将督查权责交由两位核心负责人,分别是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库奇卡罗夫,以及就业和劳工关系部长库德别耶夫,全程监督各部门执行进度、落实效果,杜绝推诿扯皮、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保障新规平稳推行、落地见效。

四、废止旧规清单

为了清理过时法规、避免政策冲突,决议附带附件2,明确废止一批过往政府决议,梳理了失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关键文件:

1. 1995年10月19日内阁第408号决议《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境外务工及外籍公民境内务工问题》,这份早年用工管理文件,因条款陈旧、不符合现行开放政策,正式废止;

2. 2000年10月23日内阁第410号决议附件1第3款,该条款涉及外国商业机构代表处认证管理,与现行新规冲突,予以废止;

3. 2004年4月29日内阁第203号决议附件第3款、2012年7月31日内阁第232号决议附件第2款、2012年11月1日内阁第313号决议附件1第5款,这批修订类文件的相关条款,因政策更新失效;

4. 2014年、2017年发布的多项政府决议附件条款,涉及用工管理、政务服务、法规修订等内容,统一废止。

上述废止文件及条款,大多发布年代久远,管理模式严苛、流程繁琐,不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当前招商引资、引进人才、优化营商环境的发展方向。清理旧规后,涉外用工管理政策更清晰、执行更顺畅,企业和个人只需遵照本决议及现行有效文件办事即可。

五、意义与实操影响

这份第244号内阁决议,是乌兹别克斯坦涉外用工管理体系的重要升级,兼顾了对外开放引才和境内秩序管控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线上平台简化审批流程,放宽合法人才引进限制,为外资企业、本地企业引进境外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提供便利,助力各行各业发展,推动经济对外开放;另一方面,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税务核查、签证管控、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务工、违规用工、偷税漏税等行为,守住本国劳动力市场底线,保障合法用工权益。

对于赴乌投资的外资企业、计划聘用外籍员工的本地企业而言,这份决议是必须遵守的合规准则,企业需严格按照线上平台流程办理用工许可,足额缴纳个税,合规使用外籍劳工;对于计划赴乌务工的外籍人士来说,需先取得正规务工资格,再办理务工签证,依法务工、依法纳税,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文件后续历经多次微调,部分旧附件、旧条款按后续新决议废止,核心条款始终保持稳定,长期作为乌兹别克斯坦外籍劳工引进、使用、监管的核心依据,对当地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涉外经贸合作都有着深远影响。


 来源:北京庄和律所根据相关会议资料、专家观点汇总整理,欢迎广大网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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