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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外商投资企业在乌注册指南

作者:庄和律所 发布时间:2026-03-27 19:54:15点击:40

树英律师: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疑难案件论证中心主任,企业合规师,潍坊仲裁委、中卫仲裁委、玉林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多元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院校校外导师、兼职讲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委员。

执业领域: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刑事方面,通过把握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辩点和策略,实现当事人重罪转轻罪、轻罪轻刑、疑罪从无的辩护。主办过多起合规案件、反舞弊案件、重大疑难交叉案件,通过专业沟通,风险把控,系统操作,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联系电话: 010-53381383,400-998-2139

关键词:乌兹别克斯坦;企业注册;注意事项

一、设立企业的形式

依据乌兹别克斯坦现行商事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在该国境内设立多种形式的商事主体,具体涵盖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补充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单一制企业、私营企业、生产合作社、农场、法人形式的农户,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经营单位。结合中资企业赴乌投资的实操惯例与风险防控需求,有限责任公司和代表处是中方投资者最常选择的两种设立形式,后续将针对这两类主体的注册流程、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展开详细说明,为中资企业办理注册手续提供清晰指引。如需查询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存续企业的基础工商信息,可通过乌官方企业信息查询平台(http://registr.stat.uz)进行核验,该平台收录了各类商事主体的登记备案数据,便于投资者开展前期尽调。

二、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乌兹别克斯坦针对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分级、分类受理机制,具备企业注册审批权限的官方机构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覆盖全国各行政区域,实现商事登记服务的全覆盖: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作为全国商事登记的主管部门,统筹全国企业注册登记政策制定、流程规范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特殊类型企业的登记审核;

- 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审批业务,独立行使辖区内商事登记权限;

- 各州司法局:承接各州范围内企业注册申请,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登记政策,办理辖区内内资、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手续;

- 区(市)政府所属国家服务中心:作为基层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登记服务,是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的主要实操机构,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登记效率。

三、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乌兹别克斯坦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及材料要求,由多项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范,核心依据包括2016年颁布实施的第2646号总统令《关于完善企业主体国家注册登记系统》(https://lex.uz/ru/docs/3063483)、2017年2月出台的第66号内阁政府决议(https://lex.uz/ru/docs/3111342),以及2020年12月发布的第763号内阁政府决议(https://lex.uz/ru/docs/5136767)。上述法规构建了标准化、电子化的商事登记体系,大幅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其中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流投资形式,具体注册程序如下:

1. 筹备全套注册文件:核心文件需严格遵循语言规范,其中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必须使用乌兹别克语文本,其余辅助材料可采用俄文撰写。文件需完整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治理机制等核心内容,确保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公司法要求;

2. 完善授权及资质文件按规定准备委托授权书、股东身份证明、投资决议等配套材料,针对外国投资者的特殊要求完成公证认证手续,确保文件合法性与有效性;

3. 提交注册申请并受理审核:携带全部纸质及电子材料,前往所属区(市)国家服务中心递交注册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进入审核流程;

4. 领取营业执照并刻制公章: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营业执照,随后前往指定机构刻制企业公章、财务章等法定印章,公章刻制备案是后续开展经营、办理银行业务的前提;

5. 开设对公银行账户:持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合规商业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通过该账户缴纳税务钥匙登记相关费用,完成资金账户的初始化设置;

6. 办理税务登记备案:携带营业执照、公章、银行开户证明等材料,前往注册地址所属辖区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核定税种、获取纳税人识别号,纳入乌兹别克斯坦税务监管体系;

7. 领取电子税务账号信息:完成税务登记后,携带存储设备(优盘)返回原办理注册的国家服务中心,拷贝专属电子税务账号、密码及相关数字证书,用于后续线上报税、涉税业务办理等操作。

四、注册核心注意事项

1.外国法人股东材料要求:若投资股东为境外企业法人,需出具以该法人名义签署的注册授权委托书、境外法人内部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赴乌投资设立公司的决议文件。上述文件需采用中俄双语或中乌双语版本,在法人注册所在地完成公证及领事认证手续,注册时需提交认证原件、受托人护照及乌兹别克斯坦纳税号;

2.外国自然人股东材料要求:若投资股东为境外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乌兹别克斯坦纳税号,办理注册时需本人到场核验身份;若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规范授权委托书,并按规定完成公证认证流程;

3.公司名称查重锁定:拟设立企业的名称需提前通过官方平台(https://fo.birdarcha.uz/pub/booking)进行查重,确认无重名后完成名称锁定,避免登记冲突;

4. 注册资本实缴要求: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有限责任和补充责任公司法》(https://lex.uz/ru/docs/18793)规定,股东需在公司完成注册登记之日起1年内,足额实缴注册资本金,确保出资合规;

5.办理时限:在注册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合规要求的前提下,乌兹别克斯坦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全流程办结时限约为3至5个工作日,高效的登记流程为外商投资落地提供便利。

五、代表处设立相关规定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47条明确规定,代表处属于法人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财产由设立该代表处的境外法人拨付,严格按照获批的管理章程开展运营。代表处核心职能为代表、维护设立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盈利性商业活动,仅可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市场调研、商务对接、品牌推广、客户联络等非经营性业务,代表处负责人由境外设立法人直接任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依据《外国商业组织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代表处的认证和活动程序条例》(https://lex.uz/ru/docs/382511)要求,设立境外企业代表处需筹备全套合规材料,具体包括代表处注册申请书、代表处内部管理章程、境外设立法人的主体资格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表处负责人任职文件及权限规定、代表处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证明,以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辅助材料,按流程提交至对应受理机构完成认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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